专利转让是受让人通过与让与人签订专利转让合同而取得专利权,在专利转让过程中,会产生一些费用,其中就包括一些税费。
1、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、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。
2、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、费用后,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%个人所得税。
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(营业税、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)后,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:
(1)、不到4000元的,扣除费用800元:应纳税所得=收入-800元
(2)、收入超过4000元的,扣除20%的费用:应纳税所得=收入*(1-20%)
(3)、应纳税款=应纳税所得*20%
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,减除费用800元;4000元以上的,减除20%的费用,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适用税率为20%。
专利转让的流程:
办理专利转让需要受让人和让与人双方签署《专利权转让合同》,然后将该合同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。
在办理变更手续时,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 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
2. 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项目变更费200元。
3. 证明材料: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,应当提交转让或赠与合同。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,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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